2007.10.
教育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保证,历来受到我们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基础教育中的义务教育,更是地方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保证。根据中共沙市区委关于和谐沙市的目标,我们组织了部分会员对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教育资源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调研,有关调研的情况,现在报告如下:
一、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教育资源现状
教育规模
沙市区现有初中15所,在校学生19710人,在任教师1297人。其中高级教师443人,中级教师436人,初级教师418人。现有小学24所,在校学生20355人,在任教师1339人,其中高级教师36人,中级教师881人,初级教师422人。(含乡镇)
教育资源
沙市区的教育在全国一直很有影响,是较早通过国家“九年义务教育”验收合格的城市,应该说教育资源比较丰富,教师师资水平较高,在国家级比赛中,屡有获奖。但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在学校基础建设硬件投入上与其所取得的成绩没有同头并进。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学生家长择校较为普遍,造成学生流入上的不均衡。
虽然教育行政部门对择校问题非常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择校现象在我区依然没有得到杜绝。仅以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为例,某省示范学校招收一年级新生7个班,382人,其中100余人是辖区外的择校生,占招生的25%——30%。而有的边缘小学校招生不足40人,组成不了一个正常的教学班,巨大的反差让人尴尬。在初中,择校现象更甚。某小学应届毕业生130余人,按照就近分配的原则分配到某中学,但最后实际到这个中学报名的只有60余人,接近50%的学生都通过交纳或多或少的择校费到其它中学就读。
择校现象与自古就倡导的“有教无类”教育理念全然背道而弛,特别是因权施教、因钱施教,极大地损害了教育的公平,滋生教育腐败,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言论家李方先生有言:“社会上应形成这样一种共识:教育公平乃是最根本的公平。其他领域的不公,或能伤害人于一时;教育领域的不公,却伤害人一世。”只因为穷交不起本就不合理的择校费,因为没有当权的父母和亲友,一些孩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进好学校享受优质教育,这不只是使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丧失了获得成功的潜在机遇,更伤害了纯洁的孩子们对社会公平的信心,在尚未形成健全人生观的孩子心中播下了金钱、权势万能的种子。毫无疑问,择校问题的关键是校际差距的存在。只要学校存在硬件、师资方面的差距,学生家长为了孩子的前途,必然尽最大能力为孩子选择优质校。
“择校生”问题加大了校际间差距,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严重地损害了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二)教育资金、教育设备投入不均衡
由于经济的原因,政府的投入经费重点用于保证教师的工资,使教育建设经费投入很有限,同样这些有限的经费因为历史的原因投入不均衡,使教育经费投入形成了对重点校是“锦上添花”,而对薄弱边远学校则是渴求“雪中送炭”的尴尬局面,也人为的造成了义务教育的不均衡现象的存在。
(三)优质教师资源流向上不均衡
在不同学校之间,从事基础教育教师的收入差距较大。相同级别的教师在不同学校的收入是不一样的,许多教师反映,同在沙市从事基础教育工作,在薄弱学校任教的老师与“示范学校”、“重点学校”任教的老师相比,虽然基本工资是一样的,但是津贴、奖金和学校福利存在着较大差别,而且工作任务重、学习培训机会少,评职称的名额少、难度大。付出相同的智慧和劳动,待遇回报和生活境遇却反差如此巨大,这就必然导致一些优秀教师千方百计进“示范学校”、“重点学校”,形成了优质教师资源的单向流动,即一般薄弱学校向“示范学校”、“重点学校”流动,从而加重了基础教育教师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三、影响我区基础教育资源非均衡发展的原因
造成我区基础教育资源非均衡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之间的无序竞争状况加剧了不同学校教师资源发展的不均衡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教育资源的缺乏和建设人才的紧缺,沙市地方政府为了多快好省地培养人才,选择了一条培养精英人才的教育路线——通过激烈的竞争和筛选使一部分人受到较好的教育。这种制度影响至今。一些重点学校、各级示范学校因为获得优势资源而得到很好的发展,这种发展却是以牺牲一般学校的发展为代价换来的,它拉大了部分优质学校与一些薄弱学校之间的差距,加剧了基础教育领域内部资源配置的失衡,并影响至今。
优质学校的优势不仅仅表现在学校的规模、校舍、教学设施等物质条件上,名师的聚集和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才是其真正吸引学生家长的魅力所在。重点学校凭借雄厚的财力、物力、优厚的待遇和较高的社会声誉也保持优先选择的权利。薄弱学校的薄弱,不仅表现在学校硬件欠缺、工作环境较差,而且还表现在教师福利待遇差、职称晋级指标少及生源质量差等方面。这自然就导致了优质教师资源流向重点学校,从而加剧了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教师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二)教育政策中的“培优”取向导致教育资源配置政策的错位
“培优”的倾向使我区教育资源配置政策一直存在着错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机构为创建“示范学校”、“窗口学校”执行的是对部分优质学校进行倾斜的教育政策,这种政策直接表现为在教育投入向城区部分学校倾斜。其结果是:城区部分“示范学校”、“窗口学校”占有的物质资源和优质教师资源比一般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高得多。可以说,教育政策中的“培优”取向下的这种政府行为和政策导向,是导致基础教育失衡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动因。
(三)家长的盲目跟风导致优质生源流向部分学校集中
我国逐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使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家长大多不愿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总是打听哪所学校的教学质量高,而我们教育行政部门还没有制定出相对比较客观又对薄弱学校较为有利的教育评价标准,政府和教育行政机构也没有向社会公布各个学校的教学质量的任何信息,家长就只能根据学校的宣传和社会传言来选择学校,而这些宣传和传言大多夸大了校际差距,使大量的学生涌向少数学校。这样,部分学校就有了优先选择学生的权利,在生源质量本身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下,部分优质学校的教学质量当然会高于一般学校,更会高于薄弱学校。
三、促进我区基础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在义务教育领域,应当明确实行“学校均衡化”的方针,明确义务教育的办学标准,加大政府管理行为的力度。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均衡发展体现在政府责任、经费保障、师资配置、教育督导、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政府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执行者和管理监督者,更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动者。实现城区中小学校相对均衡。政府要努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的差距,财政要加大投入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和改造,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教育经费优先安排薄弱学校。
政府要着手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体系,切实承担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评估政府和党政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督导评估。
(二)改革现行的基础教育投资体制,解决教师待遇均衡问题
实行“同工同酬”政策,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现阶段,实施师资均衡最大的障碍,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学校间(特别是重点学校和普通薄弱学校)教师收入的巨大差距。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各项措施,统一配置教育资源,逐步统一各校福利的发放标准。通过建立收入平衡机制,即抑制过高、提高过低的教师收入,最终实现重点学校、普通学校;城、乡学校同级别教师同工同酬,为实现教师流动创造条件。
教师在流动期间的工资待遇户口等保持不变,同时,还应出台中小学教师津贴政策。以学校的位置、交通、医疗、工作环境等工作条件确定若干类别,分别按教师职务工资和津贴部分之和的一定比例发放农村教师和薄弱学校教师津贴。调出农村和薄弱学校后,工资的提高(或上浮)部分自然撤消。这样就可以消除教师逆向流动的根源,促进校际师资更快的均衡发展。
(三)建立校长和教师定期轮岗制度,保证学校间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鉴于基础教育优质教师资源的无序流动导致了基础教育教师资源的非均衡发展,因此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来抑制这种无序的流动,其中是建立校长和教师定期轮岗制度:1、建立区级师资交流中心或教师资源库,在历史上形成的重点学校和同一区域内其他学校之间,对各校的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统筹调配,实施“名师共享制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年限相互轮岗。2、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规定教师在一个学校连续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的,必须轮换调整。3、制定优惠政策和特殊政策,鼓励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如从城镇到农村学校轮岗和从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轮岗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务;轮岗时间在一定年限以上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可以破格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凡评聘高级教师职务的,原则上都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
通过对教师和校长轮换调整,既可保证各中小学师资力量、教育管理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性,又有利于各校办学经验的交流。
(四)扶持薄弱学校,实现校际间资源的均衡发展
扶持基础薄弱的学校是缩小校际间差距的重要手段。薄弱学校是由于实行重点学校制度而对非重点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不足而形成的。因此,教育部门应实行政策倾斜,重视从机制层面上大力扶持薄弱学校。
一是在经费和教师资源配置上倾斜。教育经费调配优先安排、重点保证薄弱学校;设立专项特困扶助经费,补助簿弱学校;对薄弱学校教学设施、图书资料无偿划拨或增大补助比例;在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薄弱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薄弱学校的需求。
二是师资培训政策倾斜。教育行政部门应针对薄弱学校教师素质不高的现状,制定专门政策对薄弱学校教师进行培养和培训:1、通过定向培养、优先安排在职教师参加各种脱产或在职文化业务进修、分配优秀师范院校毕业生和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定期支教等多种途径,充实薄弱学校的教师力量;
2、通过与重点学校结对、与重点学校的骨干教师结对的方式,由重点学校帮助薄弱学校培养、培训骨干教师;3、通过校长和教师定期轮岗制度,促进重点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师资交流和交换,让优质的教育资源流动起来,实现校际之间的师资均衡;
三是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方面倾斜。为稳定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区域内无论是评先等级确定,还是评优名额分配,均应优先考虑薄弱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对薄弱学校优先安排指标,适当提高分配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五)建立教育质量透明工程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部分专家,建立一套让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基本都能接受,同时又能充分体现薄弱学校教学成就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的均衡实际上是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问题,只要掌控教育公共资源的政府及主管部门能够正视这一问题,想方设法去解决,义务教育的均衡和公平是能够在短期内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