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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环保工作面临的挑战与思考
民进荆州市委会
2004.12.28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环境保护是社会长期持续发展的保证,是维持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合理要求。环境质量具有滞后性、不可逆之特点。这些观点虽已被当今人类认识,但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后,在荆州走上工业兴市快车道的今天,本市的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诸如:如何正确处理短期投资效益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地方与全局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工业发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需求与可行性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一般投资成本与环保投资成本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与当前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执法体制落后的关系等等方面。
由于以前相当长一段时期荆州经济体制改革不深入,发展滞后,老工业企业纷纷停产、转行,甚至破产,使得现在的荆州环境质量数据同五年前相比并没有多大变化,大气污染物、工业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还小于五年前,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一直维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长江干、支流为主体的地表水水质基本良好。而当今的荆州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大力实施“工业兴市”战略、迅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大面积征地为工业所用、工厂及写字楼、住宅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方兴未艾,由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不断加大,加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技术、管理水平比较落后,污染物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城区建筑施工较多、农民集中焚烧油菜杆、机动车辆迅速普及等因素使得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度超标达19.6%,单季度超标高达51.1%;城市排水设施欠账较多,雨污合流现象普遍,工业废水处理率低导致荆州城区内河水体六条河流除太湖港渠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V类标准外,其余豉湖渠、西干渠、荆沙河、护城河和便河各河流均超过V类水质标准,部分河流已完全丧失使用功能,沦为城市排污渠;农业产业化后,超范围、高密度的围湖水产养殖造成大型湖泊中长期水质污染严重,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V类水质标准,洪湖水质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V类水质标准,未达到功能区划目标;交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愈来愈突出,成为市民投诉焦点。不仅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呈发展态势,而且急剧地向农村蔓延;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越来越成为制约荆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落后的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执法体制又与荆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在当前国家已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境法规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宏观有利条件下,如何抓住机遇,把荆州建成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是荆州市各级党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调研,我们既有对目前生态破坏、环保乏力的忧虑,更有许多对荆州市环保工作面临挑战的思考,择其要点归纳如下:一、必须抓典型案例强化环境意识环境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进和监督作用。环境意识如何是衡量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80年代以来,荆州开展了普遍的环境宣传教育,公众对环境和环境问题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只是,目前荆州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还比较低,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荆州人民的环境意识,仍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环保宣传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但是环境宣传并非一挥而就,除了要注意讲究宣传形式和方法外,不可避免要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负面影响因素进行正确引导,这样可以提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通过各种环保典型案例增强正面宣传的积极效果。现实中,环保机构历经迭变不稳定,有些地方的环保机构时撤时并,面临“生存”问题,执法机构自身难保,严重挑战着环保工作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这时的环境宣传和舆论导向能有多大效果的确难说。还有,环保执法不严,一些坏的典型和事例抵消了长期的正面宣传效果,像许多地方存在程度不同的环保执法难问题,只考虑到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急功近利,不按照环境保护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不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三同时”,甚至无视环境法律法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如果这些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在群众心理形成的阴影就难以抹除,老百姓会问:你宣传的环境保护果真重要,那怎么还会容许这些现象存在呢?由于环境科学具有不确定性,有些问题暂时说不清或吃不准,虽然讲“宁可信其有”,但对环境宣传来说就显得乏力,同时很多情况由于缺少经济基础和科学手段,环境问题不能解决,也给环境宣传打了折扣。因此,不能泛泛而论环境宣传教育,而必须抓典型案例强化环境意识,特别是各级政府的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