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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16-11-17 10:13:51 作者:mjjzsw 来源:民进荆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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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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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部署,事关党的事业,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众福祉。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深感振奋,深受鼓舞,感触良多!
    下面仅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党内重要法规,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紧紧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了从严治党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这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民主党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具有政治联盟性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我们必须遵守多党合作的政治准则,我们也应该以我们民主党派各自《章程》为根本遵循,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这充分说明,监督只有内部和外部同时用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基本职能,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一致较为弱化。在这新起点新阶段,我们必须加强民主监督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的理论研究,勇于民主监督的实践探索,培养各级组织和民主党派成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贯彻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方针。
    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我们民主党派,民主是党派的生命,在追求民主进步思想的同时,我们也应该首先搞好我们党派内部的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充分听取和尊重党派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绝不能搞“一言堂”,决不允许对不同意见的党派成员冷嘲热讽,甚至打击报复,我们应该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净化党内政治氛围,和中国共产党一道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开创康庄大道。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最具标志性、历史性意义的成果,就是明确了习近平同志在党内的核心地位,我们民主党派全力拥护,全力支持。我们一定要在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指引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领导下,锐意进取,不断前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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