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民主促进会荆州市委员会官方网站!

联系电话:0716-8226067

当前位置: 首页 >最新报道

荆州市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5-02-06 10:40:39 作者:民进荆州市委员会 来源:民进荆州市委
[ 字体: ]
  荆州农业资源得天独厚,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被誉为“南方黑土地、中国粮仓”、“淡水渔都”,建国以来累计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000亿斤,是全国最大的淡水产品和双低油菜生产基地。近些年来,全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质量安全型、品牌效益型”农业,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当前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1、注重发展宜水产业,农业生态保护成效明显。荆州是农业大市,主要农产品在全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已形成粮食、棉花、油料、畜牧、水产、林木森工、瓜果蔬菜等七大优势产业,特别是水稻、油菜、水产、水禽和水生蔬菜等五大“宜水”产业快速发展,在保障农产品供给、丰富居民“菜篮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宜水”产业产值占全市农林渔牧总产值的70%以上,“宜水”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的一半,“宜水”产业为全市农民人平增收的贡献率达到60 %左右。水稻、油菜产量居全国市州首位,淡水产品产量连续19年保持全国市州第一,是“中国淡水渔业第一市”。农业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成长江(洪湖)新螺段白暨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石首)天鹅洲白暨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10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洪湖野莲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组织实施了洪湖湿地农业综合利用示范区、长湖(荆州)湿地农业管护区、荆江(石首)湿地农业管护区等农业湿地保护项目。组织开展了洪湖、长湖等重要湿地野莲、野菱、芡实等农用水生植物野生种质资源监测调查和水花生、水葫芦等主要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综合防控示范工作,在沙市区、石首市建成3个水花生叶甲越冬保育基地,在洪湖市、荆州区、沙市区、石首市投放水花生叶甲10多万头。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洪湖、长湖等重要湿地大规模围网拆除行动及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2、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创建农业生态品牌。全市制修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80多个,监利县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松滋市为国家无公害柑桔生产示范县、石首市为国家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0家,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95家;同时还有国家级(监利县)绿色食品水稻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1个、省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4个;全市建成“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种养基地200多万亩、1000多万头(只)。大力发展 农业“三品一标”(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构建生态农业产业体系。2013年全市“三品一标”企业达到188家、产品472个、产量200多万吨,占食用农产品20%左右。
  3、农业清洁生产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起步良好。一是实施“两清两减”工程。2013年全市虾-稻、鸭-稻、林-鸡、猪-沼-种(养)、稻-鳅等生态种养模式推广面积200多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普及率8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率50%左右,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60%以上。二是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全市现有农村户用沼气31.4万户,常年和季节使用的约有22万户,占现有户的70%;养殖小区小型和联户沼气工程已建496处,占全市养殖小区数量的3.9%;大中型沼气工程已建26处,占全市万头猪场的37%;拥有太阳能热水器农户约27万户,占总农户的27.4%。三是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全市组织316个村开展了“清洁家园”的村庄整治活动,实施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组织13个村开展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其中松滋市万年桥村、石首市李花山村、监利县花园村和洪湖市瞿家湾镇等定为国家级美丽乡村试点乡村。新沟镇等11个镇(区)开展了“四化同步”试点,福娃模式成为全省“四化同步”发展的一面旗帜。
  4、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来,荆州市积极探索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新技术和新机制,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一是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利用新技术。2013年全市推广秸秆快速腐熟剂腐熟还田80万亩、油菜机收秸秆粉粹还田100万亩,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二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建设。建成生物质电厂3座、大型秸秆沼气工程3座、秸秆板材企业2家、秸秆固化炭化燃料企业20多家,年利用各类秸秆60多万吨,占秸秆总量的10%左右。三是探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与管理机制。市政府制定了201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指挥长,试点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挥部。市级和试点区财政共同出资1000万元,对试点区秸秆还田利用和收储进行补贴,秸秆还田利用每亩补贴10元,秸秆收储每吨补贴20元,收储站每个补贴20万元。
  二、生态农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意识不强。长期以来形成的只注重产量、产值的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农业资源的合理保护和综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任重道远。
  二是农业面源污染压力较大。据调查测算,2013年全市畜禽粪便产生量220万吨,综合利用率70%左右,排放COD9.2万吨、氮0.77万吨、磷0.13万吨;水产养殖排水量140亿立方米,综合利用率10%左右,排放COD10.8万吨、氮0.97万吨、磷0.20万吨;农作物化肥施用量38万吨(其中氮肥20万吨、流失率4%,磷肥10万吨、流失率0.6%),流失氮0.8万吨、磷0.06万吨;农用薄膜使用量2500吨,残留率25%左右。
  三是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明显。全市湿地面积1020万亩(其中水域面积530万亩),占版土面积48%。由于不合理的围垦开发,加之长期承泄工农业生产污水和生活废水,导致湿地功能退化,自然湿地面积明显减少,湿地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水体富营养化现象突出。
  四是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水花生)危害加重。主要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有水花生、水葫芦两种,约在上世纪60年代传入荆州。各县市区都有不同程度发生,主要集中在湖泊、沟渠、塘堰、果园,部分地方已侵入农田。据2013年调查,全市水花生发生面积24万亩,水葫芦发生面积5万亩。水花生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生长速度快,因缺乏有效的竞争物种和天敌,在四湖流域局部地区已成为规模较大的优势种群,危害逐年加重,对湿地生态系统、渔业和农业生产构成了严重威胁。
  五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滞后。全市常年各类农作物秸秆产生量650万吨左右,综合利用率60%以上。随着农村生活能源结构的变化,秸秆季节性、结构性过剩的矛盾比较突出。每逢夏收季节,因茬口矛盾突出,露天焚烧油菜、小麦秸秆的现象比较普遍。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产业建设、农机服务体系等相对滞后。
  三、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的对策建议
  荆州作为国家重要的农产品综合生产基地,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要保持这块“南方黑土地”的持续支撑能力,必须转变思路,按照“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发展目标,确立正确发展思路,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一、要加快发展“宜水”产业。立足荆州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坚持亲水农业、载水农业的发展理念,按照标准化生产、基地化建设、产业化发展、品牌化经营的要求,推动水稻、水产、水禽、水田油菜、水生蔬菜等“宜水”产业跨越式发展。力争到2020年,努力把荆州建设成为湖北省最集中的优质稻生产基地和国家级优质稻米加工基地;建设成全国最大的油菜生产基地和国家级双低油菜籽加工基地;建设成国家级淡水水产品养殖基地和加工基地,打造中国“淡水渔都”;建设成江汉平原重要的水禽食品工业中心和水禽产品集散地。
  第二、要建立完善生态农业政策扶持体系。一是探索建立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制度。建议国家财政设立粮食主产区生态补偿基金,对秸秆还田、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进行专项补贴,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二是制定完善循环农业补贴奖励政策。加大农业生产废弃物(作物秸秆、畜禽粪便、水产养殖排水)资源化循环利用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力度。支持在荆州华中农高区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展示园。三是建立生态农业评价与考核机制。科学制定生态农业的考核评价技术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生态农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将生态农业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所有农业类项目都要把生态建设指标作为重要评价考核内容。
  第三、要大力实施农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一是抓好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建议在荆州市建设水花生叶甲越冬保育繁育区域中心1个、叶甲越冬保育基地100个,全面推进水花生叶甲生物防治工作,控制水花生蔓延危害,促进本地水生动植物繁衍生息,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二是加强农用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高标准新建一批水产养殖类(小龙虾、河蟹、龟鳖、黄鳝、黄颡鱼、鳜鱼、大白刁、四大家鱼等)、野生植物类(莲、菱等)、畜禽类(荆江鸭、监利猪、洪湖野鸭、江汉鸡、江汉水牛等)等地方特色农用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场),既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又为生态品牌农业发展提供优质种源。三是实施四湖流域农业生态修复工程。对四湖流域污染实施综合治理,有效减少工农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农业生态破坏。大力发展生态渔业,洪湖、长湖等重要湖泊禁止投肥投饲养殖,按生态功能要求开展围网养殖拆除行动,实施退渔还湖、退田还湖(滩)制度,恢复重要湿地的生态功能。认真抓好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限制使用管理工作,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贯彻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准入制度,扎实完成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管工作,做到达标排放。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调查与评价工作,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是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的主体力量,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带头开展标准化和无害化生产,实施“三品一标”产品开发。依托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基地)创建工作,重点推进“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基地、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积极发展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作物病虫害机防服务组织、沼气服务站、测土配方施肥智能终端配肥站、育秧工厂、乡村农业信息服务站,不断强化生态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
  第五、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生态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工作,健全标准化生产的技术体系。加强水花生生物防治示范区、秸秆还田利用示范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等六大生态农业技术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普及秸秆还田利用、秸秆机械粉粹和腐熟还田、病虫害绿色防控、稻田生态种养、水产畜禽生态养殖、沼气应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等六大生态种养技术。2014年重点办好荆州城郊秸秆还田利用示范区,力争示范区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80%以上,十二五期末全市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统防统治率达到70%以上,绿色防控率达到5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第六、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加强农村生态文化教育和宣传工作,促进农业生态文化建设。按照“四化同步”的总体部署,以试点镇(区)为重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做到既有青山绿水、鸟语花香、林茂粮丰的自然景观,又有路坦灯明、水清塘净、村容整洁的居住环境,构成和谐怡人的田园风光。同时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开发,加快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区、生态农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中国民主促进会荆州市委员会

Copyright © 2011-2015 mjjzs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鄂ICP备号10006466号-1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路 电话:0716-8226067